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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

责任部门 盟教育局 联系电话 0479-8263387 盟教育局基础教育科
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内 工作时间 每年9月1日前
办理地点 各旗县市(区)教育科技局
  • 申请条件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办理材料
  • 表格下载
  • 办理流程

      学生转学只能在同一年级办理,不得跨年级转学。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。

    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全面启用普通中小学生转学电子审核流程的通知》文件。

     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属地管理的原则,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迁移等原因确需转学的,应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证书》,一式四份。(详情请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:http://www.nmgov.edu.cn/xxgk/jyfzqk/ywjy/xgzc_269/201808/t20180828_14974.html) 

    本事项暂无电子表格下载,涉及表格请到办事地点窗口领取。
    该事项暂无办事流程。
    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证书》,一式四份,由转入(出)学校、旗县市(区)教育部门依次审批盖章,后由转入(出)学校、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管理系统做“转学”操作,并上传转学证作为佐证材料。